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人工智能+”科学技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人工智能+”消费提质、“人工智能+”民生福祉、“人工智能+”治理能力、“人工智能+”全球合作等6大重点行动,同时提出强化8项基础支撑能力,包括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数据供给创新、强化智能算力统筹等。
其中,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管理、风险防范等领域应用,帮助农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和水平;在“人工智能+”民生福祉方面,提出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岗位和赋能传统岗位方面的作用,探索人机协同的新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培育发展智能代理等创新型工作形态,推动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应用;在“人工智能+”治理能力方面,明确推动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社会动员等工作水平,增强应用人工智能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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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