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全省开展2025年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兑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智能券(算力券)
人工智能券(算力券)是国家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试点推动形成人工智能服务资源(算力)供给侧和需求侧良性循环,降低算力使用成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工具。采取补助(后补助)方式,对开展人工智能模型研发及重点领域应用的智算算力需求方进行补助。
二、补贴对象
在浙江省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存在真实智算算力服务需求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单位,且发生实际智算算力租赁需求,有实际交易合同的智算算力需求方(即智算算力服务的买家)。
补贴智算算力资源由供给方提供给需求方使用,包括云化智算资源和裸金属资源,同一资源不得因服务类型不同获得多次补贴。供给方及需求方具体所需条件见附件1。
三、补贴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智算算力供需双方服务合同应在此时间范围内,超出此时间范围的,补助此时间范围内的部分(需有在限定时间范围内的结算证明)。
智算算力服务支持比例按照10%或30%比例分档补助。服务合同实际执行金额核价后,按照智算算力服务支持比例计算补贴金额。核价后金额高于或等于限高价的,统一按照限高价补贴。
四、申报材料
1.加盖公章的《杭州市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申报表》(模板见附件2);
2.智算算力需求方资质认定相关材料(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3);
3.智算算力服务合同、结算凭证(发票原件、支付凭证等)以及发票清单;
4.补充协议、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5.智算算力真实性使用证明(可用于证明算力卡型号、价格、算力规模、使用期限、使用用途的佐证材料,如系统订单、系统日志、系统使用记录、智算算力供给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使用场景说明材料等,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
6.智算算力资源使用报告(模板见附件5);
7.管理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先行报送电子申报材料。
(二)工作要求。浙江省的国家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管理服务机构为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管理服务机构”)。请各申报单位确认项目内容符合申报要求,确保材料真实性,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管理服务机构。
(四)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有关部门及服务管理机构将进行严格保管,确保信息安全,未经单位同意不向第三方单位泄露。
(五)本公告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智算算力供给方及需求方所需条件
2.人工智能券(算力券)申报表
3.智算算力需求方资质认定相关材料清单
4.补充协议、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5.智算算力资源使用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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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