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器械行业中,由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行业的特殊性,长期面临着诸多的税负难题。成本核算方面,医疗器械流通环节涵盖市场推广、技术服务、渠道维护等多项费用。但是,其中部分费用企业往往难以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入账,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列支成本,进而加重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负担。
医疗器械本身的的税负就相对较高,13%的增值税税负、25%的企业所得税。完税之后,老板、股东提现到自己的私卡自由支配,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高额的税负,严重压缩着企业的利润空间,企业该如何合理合规的降低税负压力呢?
特定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二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将核定税负降低至 1.5% ,这能极大地缓解企业的税负压力。
企业只需入驻医疗器械产业园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该政策。增值税按照一般纳税人标准,正常缴纳 13% 。在个人经营所得税方面,无需繁杂的成本发票核算,直接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 1.5%。完税后,法人可直接提现,没有单独 20% 的分红个税,年开票额度可达 3000 万。
入驻园区还能享受注册到注销的一站式服务,园区会提供符合药监局规定的办公室和仓库,并办理二三类医疗器械资质,全方位满足医疗器械企业的业务开展需求。医疗器械企业可以合理运用该政策,有效解决企业成本问题,降低企业的整体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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